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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台商投资和服务台商台企的政策意见
来源:徐州与台湾 时间:2016-06-12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实现对台招商新突破、加强两岸产业对接合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全市双向开放水平、加快推进“一中心一基地一高地”建设,现就进一步促进台商投资和服务台商台企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落实税费优惠
    1.对国家、省统一制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对台商投资企业要逐项落实到位;
    2.对列入全市的重大台资产业项目,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方面给予适当减免,并根据项目需求,给予必要的周边环境改造配套;
    3.徐州市产业发展基金对台商投资项目给予适度倾斜;
    4.加大对台资产业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协助解决台资企业的贷款、担保等问题;
    5.对台商投资企业在高端智能制造、境内外上市、重大对外经贸合作等方面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支持其做大做强;
    6.支持台商企业科技创新,对产业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企业开展创新国际化工作、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创建、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建设等给予一定补助。
    二、支持项目建设
    7.对现有台资企业新上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达到一定标准的,视同新引进项目,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8.对台资投资工业项目鼓励采取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多种供地方式,支持项目建设;
    9.对台商投资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项目,按照差别化定价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10.积极为台商投资企业代建定制厂房或科研办公用房,对租赁标准厂房或科研办公用房的,在租金上给予优惠或补贴;
    11.对投资额超过1亿美元(或10亿元人民币)的重大产业项目和重要新兴产业项目,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办法支持项目建设;
    12.支持台商企业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按照技术和设备实际投资额予以分档奖励;对列入市重点鼓励产业发展项目和现代服务业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台商企业进行重点扶持;
    13.鼓励台资企业建设台湾产业园区。支持各地与台商、台湾产业团体合作建设各类园区,鼓励台商对园区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投资或参股;
14.对台资企业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优先支持申报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在市级人才工程评选中加大对台资企业引进人才支持力度。
三、优化投资环境
    15.设立专门“台商服务”窗口,实行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发放《电子营业执照》,为台资项目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16.鼓励通过服务外包等形式,为台资企业提供优质开放的服务平台;
    17.加强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与台资企业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技能培训,保障台资企业用工需求;
    18.优化台企生产环境,依法维护和保障台资企业、台湾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干扰台资企业经营的行为,确保台资企业经济安全和生产、经营、工作秩序稳定。加强涉及台资企业重点区域的综合治理,切实解决涉企治安热点问题,依法及时处理台资企业和台湾投资者的行政复议和诉求;
    19.优化台商生活环境,对台商子女在我市接受基础教育的,优先给予安排;对台商及其亲属在徐就医,各三甲医院开设专门台胞窗口,导医台安排专门服务人员,为台胞提供就医绿色通道;对台胞换领驾照,提供即到即办服务,凭有效国际驾照和港澳台地区、外市驾照转办徐州驾照免收费用。
市委、市政府调整加强了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加大台资企业招商力度,进一步落实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为台商投资兴业、助推台企发展、加快台商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政务、法治、投资和生活环境。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促进台商投资、服务台企发展的组织、督查、协调机制,对重点台资项目继续实行领导包挂制度,强化对重大台资项目建设的调度协调,及时解决有关问题,保障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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