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实现对台招商新突破、加强两岸产业对接合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全市双向开放水平、加快推进“一中心一基地一高地”建设,现就进一步促进台商投资和服务台商台企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落实税费优惠
1.对国家、省统一制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对台商投资企业要逐项落实到位;
2.对列入全市的重大台资产业项目,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方面给予适当减免,并根据项目需求,给予必要的周边环境改造配套;
3.徐州市产业发展基金对台商投资项目给予适度倾斜;
4.加大对台资产业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协助解决台资企业的贷款、担保等问题;
5.对台商投资企业在高端智能制造、境内外上市、重大对外经贸合作等方面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支持其做大做强;
6.支持台商企业科技创新,对产业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企业开展创新国际化工作、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创建、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建设等给予一定补助。
二、支持项目建设
7.对现有台资企业新上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达到一定标准的,视同新引进项目,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8.对台资投资工业项目鼓励采取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多种供地方式,支持项目建设;
9.对台商投资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项目,按照差别化定价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10.积极为台商投资企业代建定制厂房或科研办公用房,对租赁标准厂房或科研办公用房的,在租金上给予优惠或补贴;
11.对投资额超过1亿美元(或10亿元人民币)的重大产业项目和重要新兴产业项目,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办法支持项目建设;
12.支持台商企业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按照技术和设备实际投资额予以分档奖励;对列入市重点鼓励产业发展项目和现代服务业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台商企业进行重点扶持;
13.鼓励台资企业建设台湾产业园区。支持各地与台商、台湾产业团体合作建设各类园区,鼓励台商对园区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投资或参股;
14.对台资企业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优先支持申报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在市级人才工程评选中加大对台资企业引进人才支持力度。
三、优化投资环境
15.设立专门“台商服务”窗口,实行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发放《电子营业执照》,为台资项目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16.鼓励通过服务外包等形式,为台资企业提供优质开放的服务平台;
17.加强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与台资企业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技能培训,保障台资企业用工需求;
18.优化台企生产环境,依法维护和保障台资企业、台湾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干扰台资企业经营的行为,确保台资企业经济安全和生产、经营、工作秩序稳定。加强涉及台资企业重点区域的综合治理,切实解决涉企治安热点问题,依法及时处理台资企业和台湾投资者的行政复议和诉求;
19.优化台商生活环境,对台商子女在我市接受基础教育的,优先给予安排;对台商及其亲属在徐就医,各三甲医院开设专门台胞窗口,导医台安排专门服务人员,为台胞提供就医绿色通道;对台胞换领驾照,提供即到即办服务,凭有效国际驾照和港澳台地区、外市驾照转办徐州驾照免收费用。
市委、市政府调整加强了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加大台资企业招商力度,进一步落实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为台商投资兴业、助推台企发展、加快台商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政务、法治、投资和生活环境。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促进台商投资、服务台企发展的组织、督查、协调机制,对重点台资项目继续实行领导包挂制度,强化对重大台资项目建设的调度协调,及时解决有关问题,保障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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