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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台办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来源:徐州与台湾 时间:2017-05-15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透明预决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13号)、《2016年市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徐财预〔2016〕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包括部门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信息。   
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部门预决算信息一般均予以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单位主要领导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秘书处具体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和规划;   
(二)组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三)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四)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依申请公开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五)本单位赋予的其他相关职责。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五条 部门预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二)部门预算表。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等12张表。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包括部门年度预算收支预算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四)名词解释。主要对部门预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第六条 部门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当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二)部门决算表。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等12张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及其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相关明细信息。  
 (四)名词解释。主要对部门公开决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第四章  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七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同时在部门门户网站专栏及“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根据财政政策要求适时予以更新。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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