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星级服务品牌验收评比工作的通知
来源:徐州与台湾 时间:2018-12-21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迎接星级服务品牌验收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
根据市委改革办《关于开展服务品牌创建评比专项行动的通知》(徐委办﹝2018﹞114号),近期将对2018年度“星级服务品牌”进行验收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内容
根据《星级服务品牌评议规则》,重点围绕品牌设计、组织推进、宣传推介、服务监督、服务满意度等五个方面,对品牌创建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二、评审形式及程序
评审采取自评与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形式及日程安排如下:
(一)自评阶段(11月15日-11月23日)
围绕《星级服务品牌评议规则》,撰写创建自评报告,自评打分,并提供文件、图片、宣传报道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书面评审(11月26日-11月30日)
市委改革办组织相关改革专家、督察专员、群众代表等组成专门评审小组,按照《评议规则》,并结合平时参与活动情况,对各单位报送的品牌评比材料审核、评分,由高到低确定40个品牌,进入现场评审阶段。
(三)现场评审(12月上中旬)
评审小组对40个品牌进行现场评审,采取现场查看的形式,调阅相关资料,召开品牌评审汇报会,听取申报单位汇报创建情况(汇报同步播放PPT),按照《评议规则》进行审核验收打分。
同步开展品牌满意度调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以电话调查方式进行(电话问询对象为各品牌服务对象,由各参创单位提供,提供时间和数量另行通知)。调查结果按照《评议规则》规定,综合计入现场评审总分。
三、、授牌及结果运用
品牌评比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现场评审得分为准。对前30名的品牌,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拟授予“五星级服务品牌”、“四星级服务品牌”和“三星级服务品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授牌。评比结果将通报市委市级机关工委,作为加分项纳入市级机关绩效考核。
四、有关要求
各处室及全体同志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做好迎接验收评比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1.《关于开展服务品牌创建评比专项行动的通知》
2.迎接评比分工表
市台办星级服务品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12日
中共徐州市委全面深化
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徐委改办〔20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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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星级服务品牌验收评比工作的通知
市各相关部门单位:
服务品牌创建评比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参创单位按照活动部署,紧扣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紧密结合单位职能,认真申报服务品牌,创新开展系列活动,创建氛围日益浓厚,服务效能不断提升。根据《关于开展服务品牌创建评比专项行动的通知》(徐委办﹝2018﹞114号)、《徐州市级机关“星级服务品牌”评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星级服务品牌评议规则》(以下简称《评议规则》)有关要求,近期将对2018年度“星级服务品牌”进行验收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主体
根据《关于开展服务品牌创建评比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并经市委改革办认定公示的市相关部门59个服务品牌(名单附后)。
二、评审内容
根据《星级服务品牌评议规则》,重点围绕品牌设计、组织推进、宣传推介、服务监督、服务满意度等五个方面,对品牌创建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三、评审形式及程序
评审采取自评与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形式及日程安排如下:
(一)自评阶段(11月15日-11月23日)
各品牌申报单位围绕《星级服务品牌评议规则》,撰写创建自评报告,突出推进品牌创建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按照《服务品牌自评打分表》进行逐项自评打分,并提供文件、图片、宣传报道等相关佐证材料。自评报告、自评打分表、佐证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十五份(佐证材料一份),于11月23日下午5:30前报送市委改革办(市委东一区506室)。逾期未报送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等相关资料的,将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二)书面评审(11月26日-11月30日)
市委改革办组织相关改革专家、督察专员、群众代表等组成专门评审小组,按照《评议规则》,并结合平时参与活动情况,对各单位报送的品牌评比材料审核、评分,由高到低确定40个品牌,进入现场评审阶段。
(三)现场评审(12月上中旬)
评审小组对40个品牌进行现场评审(具体日程另行通知)。采取现场查看的形式,调阅相关资料,召开品牌评审汇报会,听取申报单位汇报创建情况(汇报同步播放PPT),时间10-20分钟。根据现场评审情况,按照《评议规则》进行审核验收打分。
同步开展品牌满意度调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以电话调查方式进行(电话问询对象为各品牌服务对象,由各参创单位提供,提供时间和数量另行通知)。调查结果按照《评议规则》规定,综合计入现场评审总分。
四、授牌及结果运用
品牌评比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现场评审得分为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前30名的品牌,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拟授予“五星级服务品牌”、“四星级服务品牌”和“三星级服务品牌”,并在一定范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授牌。评比结果将通报市委市级机关工委,作为加分项纳入市级机关绩效考核。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服务品牌创建评比专项行动,是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确定的重大部署,是优化全市政务服务环境的重要举措。今年为服务品牌“创建年”,各参创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参与,积极配合,认真做好验收评比相关工作。
2、客观公正。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围绕本年度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梳理创建活动,客观自评打分,真实展现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具体成效。在验收评比工作中,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市营商办和市纪委监委。
3、严格纪律。对今年以来发生严重政务服务质量问题,且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单位,不予参评本年度服务品牌评选工作。
联系人:陈辉,联系电话:83732532,15862110837。
附件:1、星级服务品牌创建名单
2、服务品牌自评打分表
市委改革办
2018年11月7日
附件1
星级服务品牌创建名单
序号 | 品牌名称 | 创建单位 |
1 | 人民满意窗口 | 市信访局 |
2 | 彭城档案惠e万家 | 市档案局 |
3 |
建立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高效便捷服务实体经济 |
市金融办 |
4 | 审批不见面 服务更方便 | 市政务办 |
5 | 实施“彭城英才”服务十条 | 市人才办 |
6 | 扶持清真企业 服务民族群众 | 市民宗局 |
7 | 徐台一家亲 | 市台办 |
8 | 2018海外华裔青少年“中国寻根之旅”夏令营 | 市侨办 |
9 | 擦亮人社“小窗口” 当好民生“大管家” | 市人社局 |
10 | 心系职工 亲情服务 | 市总工会 |
11 | 优化营商环境 青年文明号在行动 | 团市委 |
12 | 女性创业就业促进行动 | 市妇联 |
13 | 爱心儿童康复行动—让折翼的天使重新启航 | 市残联 |
14 | 徐州“侨之家” | 市侨联 |
15 | 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掌上通” | 市工商联 |
16 | 帮每个孩子谋个前程 | 市教育局 |
17 |
实施“创响徐州”品牌塑造行动 搭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
市科技局 |
18 | 五星级行政审批服务窗口 | 市文广新局 |
19 | 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 | 市卫计委 |
20 | 徐州国际马拉松 | 市体育局 |
21 | 彭城温心便捷抗震设防服务 | 市地震局 |
22 | 传承红色基因 弘扬淮海战役精神 | 淮塔管理局 |
23 | 科普动漫 | 市科协 |
24 | “警企110”服务平台 | 市公安局 |
25 | 徐州公安微警务 | |
26 | “三家”工作法 惠民“零时差” | 市民政局 |
27 | 法律“十进”活动 | 市司法局 |
28 | “5+1”便民惠民“阳光村务”服务品牌 | 市委农工办 |
29 | “五零”窗口创建 | 市农委 |
30 | 心系群众 服务“三农” | 市农开局 |
31 | 农机“三送”服务品牌 | 市农机局 |
32 | 机动抢险队 | 市水利局 |
33 | 善谋笃行 服务发展 | 市发改委 |
34 |
强化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和分析研判 更好服务于经济发展和领导决策 |
市统计局 |
35 | 价格举报 | 市物价局 |
36 | 开展“三走进三服务”活动 | 市经信委 |
37 | 理财惟公 | 市财政局 |
38 | 大国资·心服务 | 市国资委 |
39 | 爱心飞扬 | 市交通局 |
40 | 享受服务 | 市商务局 |
41 | 粮安惠农 | 市粮食局 |
42 | 建设“10分钟便民早餐圈” | 市食药监局 |
43 | 新时代“工商e服务” | 市工商局 |
44 | 我与企业心连心 | 市质监局 |
45 | 考培为安 服务为本 | 市安监局 |
46 | 科学 严谨 高效 便利—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网络化服务法 | 市建设局 |
47 | 详解规划 绘美徐州 | 市规划局 |
48 | “徐派园林”亲商便民温馨工程 | 市市政园林局 |
49 | “幸福景区”品牌创建 | 云管委 |
50 | 百姓城管 | 市城管局 |
51 | 房管“全网通” 服务千万家 | 市房管局 |
52 | 绿色发展 服务先行 | 市环保局 |
53 | 不动产登记“徐州+‘ 服务’” | 市国土局 |
54 | “五心”服务 温暖到家 | 市人防办 |
55 | “五心”服务 畅游徐州 | 市旅游局 |
56 | 公积金城乡一体化智能服务体系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57 | 新企业办税e路通 | 徐州市税务局 |
58 | 文明出境游劝导志愿服务 | 徐州海关 |
59 | 当好卫士 服务企业 | 市审计局 |
附件2
服务品牌自评打分表
序号 | 项目 | 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得分 |
---|---|---|---|---|
1 | 品牌设计 | 有品牌名称,得1分;有品牌标志(LOGO),得1分;有品牌宣传口号,得1分。 | 3分 | |
2 | 有品牌制度规定,得2分;明确服务宗旨,得1分;有服务流程规定,得1分;制定服务标准,得1分;制定考核管理规定,得2分。 | 7分 | ||
3 | 组织推进 | 召开单位服务品牌创建推进会和调度会,每次会议得1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每月定期部署、调度,每次部署调度得0.5分。(以会议记录、图片、批示为准)(最高不超过4分) | 4分 | |
4 | 明确责任领导,得1分;明确责任处室,得1分;有岗位责任制及分工记录,得2分。 | 4分 | ||
5 | 制定实施《星级服务品牌创建实施方案》,以单位文件正式下发,得3分;未以文件形式下发,得0.5分;明确总体创建目标,得0.5分;明确工作重点,得0.5分;明确年度推进步骤,得0.5分;明确工作保障和要求,得0.5分。 | 5分 | ||
6 | 对单位人员(特别是窗口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服务品牌学习培训,包括:岗位的工作标准、职业道德、服务礼仪等,有培训记录,每次培训得1分(最高不超过4分)。单位人员对服务品牌理念的知晓率达100%,得2分。 | 6分 | ||
7 | 组织开展品牌创建创新活动,不少于4个,有相关活动记录,每次活动1.5分。(最高得6分) | 6分 | ||
8 | 宣传推介 | 在单位办公场所、服务窗口等设有统一规范的品牌标志,得2分;制作服务品牌宣传手册、宣传片等宣传材料,得2分;通过单位网站、手机APP等渠道广泛向社会宣传服务品牌,得1分。 | 5分 | |
9 | 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向社会公示单位服务品牌,接受群众监督,将创建实施方案在市级媒体公示的,得5分;在单位网站公示的,得2分(公示发布截止日期为11月23日,最高不超过5分)。 | 5分 | ||
10 | 积极向省级以上媒体、期刊宣传推介开展服务品牌的创新做法,服务品牌经验被国家级、省级、市级主流媒体报道或刊物采用的,每次分别得4分、2分、1分,同一稿件被多家媒体刊物采用的,按最高分值计算,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 10分 | ||
11 | 服务品牌获得中央、国务院领导、省部级领导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分别得5分、3分、2分,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 10分 | ||
12 | 服务监督 | 制定和实施服务监督体系方案,得2分,明确工作纪律,得1分,明确投诉管理过程及相关职责,得1分,设定投诉问题办结时限,得1分。 | 5分 | |
13 | 构建线上或线下服务咨询、投诉平台,得2分;及时回复各类投诉问题,有服务对象咨询、投诉回复等记录,得3分。 | 5分 | ||
14 | 建立回访或上门服务制度,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得2分;定期组织服务品牌开展情况自查自纠、梳理查找问题,得1分;制定改进措施,得2分。 | 5分 | ||
合 计 | 80分 | |||
注:满意度调查由市委改革办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测评,依据《服务品牌评议规则》计入总分。 |
迎评工作分工表
序号 | 项 目 | 内容及标准 |
责任 处室 |
时 限 |
---|---|---|---|---|
1 |
组织 推进 |
1.对接市委改革办总体协调迎评工作 | 服务处 | 11月22日 |
2 | 2.撰写自评报告 | |||
3 | 3.汇总台账佐证材料 | |||
4 | 4.材料报送 | |||
5 |
宣传 推介 |
1.创建工作信息公示宣传,单位网站内容更新 | 宣调处 | 11月20日 |
7 | 2.收集品牌宣传工作台账资料 | |||
8 | 四项品牌创建重点活动台账材料收集 | 1.相约彭城-筑创未来”青年交流月系列活动 |
交流处 宣调处 |
11月20日 |
9 | 2.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人才来徐就业创业的意见》 | 经济处 | 11月20日 | |
10 | 3.加大台胞投资权益保护力度,提升服务水平效能 | 服务处 | 11月20日 | |
11 | 4.做好市级台商服务中心示范点创建工作 | 服务处 | 11月20日 | |
12 |
品牌 支撑 工作 材料 |
赴台团组情况 |
交流处 经济处 |
11月20日 |
13 | 各业务处室涉台服务、联谊、走访、接访、调研、协调、座谈、交流、宣传报道等工作台账资料 | 各处室 | 11月20日 | |
说 明 |
1.台账资料包括往来公文、领导批示、印发文件、会议纪要(记录), 图片、照片,工作成果(印刷制成品、活动总结或情况汇总); 2.活动总结或情况汇总,字数请控制在100字以内,体现基本情况、主 要做法、相关数据和主要成果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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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表:服务处 联系人:王金刚 |